十
简繁同形 十部 · 第3卷数之具也。一为东西,|为南北,则四方中央备矣。凡十之属皆从十。
📇 字头信息
| 说文部首 | 十 | 卷次 | 第3卷 |
|---|---|---|---|
| 拼音 | shí | 反切 | 是執切 |
| 字头(原书) | 十 | 简体 | 十 |
📜 说文解字原文
数之具也。一为东西,|为南北,则四方中央备矣。凡十之属皆从十。
原文(繁体):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|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備矣。凡十之屬皆从十。
🧩 构字构件
📝 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数之具也。
汉志。协于十。
一为东西。丨为南北。则四方中央备矣。
是执切。七部。
数之具也。一为东西,|为南北,则四方中央备矣。凡十之属皆从十。
| 说文部首 | 十 | 卷次 | 第3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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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拼音 | shí | 反切 | 是執切 |
| 字头(原书) | 十 | 简体 | 十 |
数之具也。一为东西,|为南北,则四方中央备矣。凡十之属皆从十。
原文(繁体):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|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備矣。凡十之屬皆从十。
数之具也。
汉志。协于十。
一为东西。丨为南北。则四方中央备矣。
是执切。七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