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公二十二年
《谷梁传·庄公二十二年》 · 庄公 · 第 51/242 篇 · 11 段
1 一、二十有二年,春,王正月,肆大眚。
3 二、癸丑,葬我小君文姜。
4 小君,非君也。其曰君何也?以其为公配,可以言小君也。
5 三、陈人杀其公子御寇。
6 言公子而不言大夫,公子未命为大夫也。其曰公子何也?公子之重视大夫,命以执公子。
7 四、夏,五月。
8 五、秋,七月,丙申,及齐高傒盟于防。
9 不言公,高傒伉也。
10 六、冬,公如齐纳币。
11 纳币,大夫之事也。礼有纳采,有问名,有纳征,有告期。四者备,而后娶,礼也。公之亲纳币,非礼也,故讥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