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十六昭十三年
1 【经】十有三年,春,叔弓帅师围费。(不书南蒯以费叛,不以告庙。○费音秘。)
2 [疏]注“不书”至“告庙”。○正义曰:定八年传云:“阳虎入于讙、阳关以叛”,注云:“叛不书,略家臣。”则此亦为略家臣,故不告庙也。以不告庙,故史不得书。二注互相备。
3 夏,四月,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,弑其君虔于乾谿。比去晋而不送,书归者,依陈、蔡以入,言陈、蔡犹列国也。比归而灵王死,故书弑其君。灵王无道而弑称臣,比非首谋而反书弑,比虽胁立,犹以罪加也。灵王死在五月,又不在乾谿,楚人生失灵王,故本其始祸以赴之。○谿,苦兮反。
7 秋,公会刘子、晋侯、齐侯、宋公、卫侯、郑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于平丘。平丘在陈留长垣县西南。○垣音袁。八月,甲戌,同盟于平丘。书同,齐服故。公不与盟。鲁不堪晋求,谗慝弘多,公不与盟,非国恶,故不讳。○与音预,注同。慝,他得反。
9 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。公至自会。无传。
12 冬,十月,葬蔡灵公。蔡复,而后以君礼葬之。
13 公如晋,至河乃复。晋人辞公。
14 吴灭州来。州来,楚邑。用大师焉曰灭。
15 [疏]注“州来”至“曰灭”。○正义曰:州来,楚邑。不系楚者,大都以名通者,例皆不系国。“用大师焉曰灭”,襄十三年传例。
16 【传】十三年,春,叔弓围费,弗克,败焉。(为费人所败。不书,讳之。)平子怒,令见费人,执之以为囚俘。冶区夫曰:“非也。(区夫,鲁大夫。○俘,芳夫反。冶音也。区,乌侯反,一音丘于反。)
17 [疏]“非也”。○正义曰:非三代服叛之道也。
19 [疏]“民疾”至“聚也”。○正义曰:季氏既执费人,人皆憎疾季氏而叛之,为南氏之积聚也。
21 [疏]“楚子”至“而行”。○正义曰:《易》称:“善不积不足以成名,恶不积不足以灭身。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,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。故恶积而不可揜,罪大而不可解。”至於灭身也。
22 申之会,越大夫戮焉。申会在四年。
23 [疏]“申之”至“戮焉”。正义曰:王肃云:越大夫常寿过也。申之会,经书“淮夷”,而不书越者,以常寿过有罪,不得列会,故不书越也。戮者,陈其罪恶以徇诸军,言将杀之,终亦不杀,过至今在楚,故怨而作乱。
25 [疏]“故薳”至“成然”。○正义曰:言族者,以掩既被杀,唯有族存,故言族也。韦龟、成然皆被夺邑,所以不数韦龟,而独数成然者,以是时韦龟已死,故不言之。上言夺邑者,积王之恶,见成然怨恨之深,犹父子被夺故也。
26 围固城,克息舟,城而居之。息舟,楚邑,城之坚固者。
27 [疏]“围固”至“居之”。○正义曰:围固城,城之固者。克息舟,息舟即是其一也。以围时有所毁,故更城而居之。
28 观起之死也,其子从在蔡,事朝吴,观起死在襄二十二年。朝吴,故蔡大夫声子之子。○从,如字。朝,如字。
29 [疏]注“故蔡大夫声子之子”。○正义曰:言故蔡大夫者,此时蔡灭,见为楚县。吴今在蔡,其父先为蔡国大夫,故云故蔡大夫声子之子也。
30 曰:“今不封蔡,蔡不封矣。我请试之。”观从以父死怨楚,故欲试作乱。以蔡公之命召子干、子晳,二子皆灵王弟。元年,子干奔晋,子晳奔郑。○晳,星历反。及郊而告之情,告以蔡公不知谋。强与之盟,入袭蔡。蔡公将食,见之而逃。不知其故,惊起辟之。○强,其丈反。
31 [疏]“强与之盟”。○正义曰:二子闻非蔡公之命,欲还,故观从强与之盟,遂入袭蔡。
32 观从使子干食,坎用牲,加书而速行。使子干居蔡公之牒,食蔡公之食,并伪与蔡公盟之征验以示众。己徇於蔡己,观从也。○己音纪。徇,似俊反。曰:“蔡公召二子,将纳之,与之盟而遣之矣,将师而从之。”诈言蔡公将以师助二子,蔡人聚,将执之。执观从。辞曰:“失贼成军,而杀余何益?”乃释之。贼谓子干、子晳也。言蔡公已成军,杀已不解罪。朝吴曰:“二三子若能死亡,则如违之,以待所济。言若能为灵王死亡,则可违蔡公之命,以待成败所在。○为,于伪反。若求安定,则如与之,以济所欲。言与蔡公则可得安定。且违上,何適而可。”言不可违上也。上谓蔡公。众曰:“与之。”乃奉蔡公,召二子而盟于邓,颍川召陵县西南有邓城。二子,子干、子晳。依陈、蔡人以国。国陈、蔡而依之。
33 [疏]“依陈蔡人以国”。正义曰:二子更无兵众,唯依倚陈、蔡人耳。以国者,许为复其国,以此招慰之。
34 楚公子比、子干、公子黑肱、子晳。○肱,古弘反。公子弃疾、蔡公。蔓成然、蔡朝吴帅陈、蔡、不羹、许、叶之师,因四族之徒,四族;薳氏,许围,蔡洧,蔓成然。○羹音郎。叶,始涉反。以入楚。及郊,陈、蔡欲为名,故请为武军。欲筑垒壁以示后人,为复雠之名。○垒,力轨反。壁,本亦作辟,音璧。蔡公知之,曰:“欲速。且役病矣,请藩而已。”乃藩为军。藩,离也。○藩,方元反,注同。离也,依字应作篱,今作离,假借也,力知反。
35 [疏]“蔡公”至“而已”。○正义曰:蔡公知之,知陈、蔡人之情也。蔡公,楚之公子,犹尚吝惜本国,耻有报雠之名,筑垒以示后世,故请藩而已。
36 蔡公使须务牟与史猈先入,因正仆人杀大子禄及公子罢敌。须务牟、史猈,楚大夫,蔡公之党也。正仆,大子之近官。○牟,亡侯反。猈,皮皆反。徐扶蟹反,又扶移反,或扶瞻反,本或作篺,音同。罢音皮,徐甫绮反,一音蒲买反。
39 [疏]注“棘里名闱门也”。○正义曰:《吴语》云:“昔楚灵王不君,其臣箴谏不入。”“其民不忍饥劳之殃,三军叛王於乾谿。王独行,屏营彷徨於山林之中,三日乃见其涓人畴。王呼之曰:‘余不食三日矣。’畴趋而进,王枕其股以寝於地。王寐,畴枕王以块而去之。王觉而无见也,乃匍匐将入於棘闱。棘闱不纳,乃入芋尹申亥氏焉。”孔晁曰:“棘,楚邑。闱,门也。”案襄二十六年传言“吴伐楚,克棘”,四年传言“吴伐楚,入棘,以棘为邑”,或是也。
40 夏,五月,癸亥,王缢于芋尹申亥氏。癸亥,五月二十六日,皆在乙卯、丙辰后,传终言之,经书四月,误。○缢,於豉反。
41 [疏]注“癸亥”至“月误”。○正义曰:此癸亥之日,实在乙卯、丙辰之后,传先言之者,因申亥求王,遂言王缢,是传终言之也。既以五月统癸亥之日,而乙卯、丙辰亦是五月之日,虽则言有颠倒,即令蒙此五月之文也。刘炫云:杜此注经书四月,误。案上经注云,灵王实以五月死,楚人生失灵王,本其始祸以赴。两注不同,以为杜非。今知不然者,以其生失灵王,不知死在五月,遂以四月始祸,言灵王之死,是其错误之事,於文似异,义实一也。刘以为二注文异,而规杜氏,非也。
42 申亥以其二女殉而葬之。观从谓子干曰:○殉,似俊反。谓子干,本或作谓子干曰。“不杀弃疾,虽得国,犹受祸也。”子干曰:“余不忍也。”子玉曰:“人将忍子,子玉,观从。吾不忍俟也。”乃行。国每夜骇曰:“王入矣!”相怨以灵王也。○骇,户揩反。怨,丘勇反,下同。乙卯,夜,弃疾使周走而呼曰:“王至矣!”周,徧也。乙卯,十八日。○呼,好故反,下同。徧音遍。国人大惊。使蔓成然走告子干、子晳曰:“王至矣!国人杀君,司马将来矣!司马谓弃疾也。言司马见杀,以恐子干。君若早自图也,可以无辱。众怒如水火焉,不可为谋。”又有呼而走至者曰:“众至矣!”二子皆自杀。不书弑,君位未定也。○弑,申志反。丙辰,弃疾即位,名曰熊居。葬子干于訾,实訾敖。不成君,无号谥者,楚皆谓之敖。○熊音雄。
43 [疏]注“不成”至“之敖”。正义曰:郏敖与此訾敖皆不成君,无号谥也。元年传云“葬王于郏,谓之郏敖”,此云“葬子于于訾,实訾敖”,并以地名冠敖,未知其故。又《世家》,楚之先君有若敖、宵敖,皆在位多年,亦称为敖,不知敖是何义。
45 [疏]“楚师还自徐”。○正义曰:上云“师及訾梁而溃”,此又云“楚师还自徐”者,上所云者是乾谿援师,此谓荡侯等五子伐徐师,故杜云前年围徐之师。
46 吴人败诸豫章,获其五帅。定二年,楚人伐吴师于豫章。吴人见舟于豫章,而潜师于巢,以军楚师於豫章。又柏举之役,吴人舍舟于淮汭,而自豫章与楚夹汉,此皆当在江北淮水南,盖后徙在江南豫章。○五帅,所类反,谓荡侯、潘子、司马裻、嚣尹午、陵尹喜五人。见,贤遍反。汭,如锐反。平王封陈、蔡,复迁邑。复九年所迁邑。
47 [疏]注“复九年所迁邑”。○正义曰:成十五年“许迁于叶”,九年传云“迁城父人於陈”,“迁方城外人於许”,今“复迁邑”,则许还复叶方城外与城父人各复其本。
48 致群赂,始举事时所货赂。○赂音路。施舍宽民,宥罪举职。举职,脩废官。○宥音又。召观从,王曰:“唯尔所欲。”观从教子干杀弃疾,今召用之,明在君为君之义。○为,于伪反。对曰:“臣之先,佐开卜。”乃使为卜尹。佐卜人开龟兆。使枝如子躬聘于郑,且致犨、栎之田。犨、栎,本郑邑,楚中取之。平王新立,故还以赂郑。○栎,力狄反。事毕,弗致。知郑自说服,不复须赂故。○说音悦。复,扶又反,下将复使同。郑人请曰:“闻诸道路,将命寡君以犨、栎,敢请命。”对曰:“臣未闻命。”既复,王问犨、栎。降服而对降服,如今解冠也,谢违命。曰:“臣过失命,未之致也。”王执其手曰:“子毋勤。姑归,不谷有事,其告子也。”王善其有权,有事将复使之。○毋音无。
49 [疏]“臣过”至“致也”。○正义曰:言臣罪过,漏失君命,遗忘之,未之致与也。○子毋勤。○正义曰:言子毋以见使为勤劳。
50 他年,芋尹申亥以王柩告,乃改葬之。初,灵王卜曰:“余尚得天下。”尚,庶几。○极,其久反。
52 不吉,投龟诟天而呼曰:“是区区者而不余畀,区区,小天下。○诟,本又作询,呼豆反,徐许右反。呼,火故反。畀,必利反,徐甫至反,与也。余必自取之。”民患王之无厌也,故从乱如归。初,共王无冢適,冢,大也。○厌,於盐反。共音恭。適,丁历反,下无適音同。有宠子五人,无適立焉。乃大有事于群望,群望,星辰山川。
54 而祈曰:“请神择於五人者,使主社稷。”乃徧以璧见於群望曰:“当璧而拜者,神所立也,谁敢违之?”既乃与巴姬密埋璧於大室之庭,巴姬,共王妾。大室,祖庙。○徧音遍。见,贤遍反,下注微见同。巴,必加反。埋,亡皆反。大室音泰。
55 [疏]“徧以璧”。○正义曰:谓以一璧徧见诸神,若神各一璧,乃多明无不当其上。○注“巴姬共王妾”。○正义曰:知者,襄十二年传云:“楚司马子庚聘于秦,为夫人宁,礼也。”彼秦女是夫人,明巴姬是妾。
56 使五人齐,而长入拜。从长幼以次拜。○齐,侧皆反,本又作斋。长,丁丈反,注及下同。康王跨之。过其上也。○跨,苦化反。灵王肘加焉。子干、子晳皆远之。平王弱,抱而入,再拜,皆厌纽。微见璧纽以为审识。○肘,中九反。远,于万反。厌,於甲反,徐又於辄反。纽,女九反。识,申志反,又如字。斗韦龟属成然焉,如其将立,故讬其子。○属音烛。且曰:“弃礼违命,楚其危哉。”弃立长之礼,违当璧之命,终致灵王之乱。子干归,韩宣子问於叔向曰:“子干其济乎?”对曰:“难。”宣子曰:“,如市贾焉,何难?”宣子谓弃疾亲恃子干,共同好恶,故言如市贾同利以相求。○贾音古。好恶并如字,又上呼报反,下乌路反,下皆仿此。对曰:“无与同好,谁与同恶?言弃疾本不与子干同好,则亦不得同恶。取国有五难:有宠而无人,一也;宠须贤人而固。有人而无主,二也;虽有贤人,当须内主为应。○应,应对之应。有主而无谋,三也;谋,策谋也。有谋而无民,四也;民,众。有民而无德,五也。四者既备,当以德成。子干在晋十三年矣,晋、楚之从,不闻达者,可谓无人。晋楚之士从子干游,皆非达人。族尽亲叛,可谓无主。无亲族在楚。无衅而动,可谓无谋。召子干时,楚未有大衅。○衅,许靳反。为羁终世,可谓无民。终身羁客在晋,是无民。亡无爱征,可谓无德。楚人无爱念之者。
57 [疏]“亡无爱征”。○正义曰:子干之亡,楚人无爱念之征验也。
58 王虐而不忌,灵王暴虐,,将自亡。楚君子干涉五难以弑旧君,谁能济之?言楚借君子干以弑灵王,终无能成。有楚国者,其弃疾乎!君陈、蔡,城外属焉。城,方城也。时穿封戌既死,弃疾并领陈事。苛慝不作,盗贼伏隐,私欲不违,不以私欲违民事。○苛音何,本或作荷,音同,下同。慝,他得反。民无怨心。先神命之,先神谓群望。
59 [疏]“先神命之”。○正义曰:楚国既封,即有三望。三望起於先代,故曰先神。
60 国民信之,芈姓有乱,必季实立,楚之常也。获神,一也。当璧拜。○芈,弥尔反。有民,二也。民信之。令德,三也。无苛慝。宠贵,四也。贵妃子。居常,五也。弃疾,季。有五利以去五难,谁能害之?子干之官,则右尹也。数其贵宠,则庶子也。以神所命,则又远之。其贵亡矣,位不尊。○去,起吕反。数,所主反。远,于万反。亡矣音无,又如字。其宠弃矣,父既没故。
61 [疏]“其贵”至“弃矣”。○正义曰:亡,无也。其贵位则无矣,其宠爱之者又弃矣。然则父死,弃疾宠亦弃。独言子干者,以子干母贱,唯恃父宠,宠又弃矣,则无恃讬,故专属子干。
62 民无怀焉,非令德。国无与焉,无内主。将何以立?”宣子曰:“齐桓、晋文,不亦是乎?”皆庶贱。对曰:“齐桓,卫姬之子也,有宠於僖。卫姬,齐僖公妾。有鲍叔牙、宾须无、隰朋以为辅佐,有莒、卫以为外主,齐桓出奔莒、卫,有舅氏之助。有国、高以为内主。国氏、高氏,齐上卿。
64 ,言其疾也。下善齐肃,齐,严也。肃,敬也。○下,遂嫁反。齐,侧皆反,注同。不藏贿,清也。○贿,呼罪反。不从欲,俭也。○从,子用反。施舍不倦,施舍,犹言布恩德。求善不厌,是以有国,不亦宜乎?我先君文公,狐季姬之子也,有宠於献。好学而不贰,言笃志。○厌,於艳反。好,呼报反。生十七年,有士五人。狐偃、赵衰、颠颉、魏武子、司空季子,五士从出。○衰,初危反。颉,咖结反。从,才用反。有先大夫子馀、子犯以为腹心,子馀,赵衰。子犯,狐偃。有魏犨、贾佗以为股肱,魏犨,魏武子也。称五人而说四士,贾佗又不在本数,盖叔向所贤。○佗,徒何反。
65 [疏]注“魏焠”至“所贤”。○正义曰:上言五人,直举其数,下说四士,独据有贤也。五人内不数贾佗者,佗以公族从文公,不在五人之数也,盖叔向言之意,所将为贤即言之。
66 有齐、宋、秦、楚以为外主,齐妻以女,宋赠以马,楚王享之,秦伯纳之。○妻,七计反。有栾、郤、狐、先以为内主。谓栾枝、郤縠、狐突、先轸也。○栾,鲁官反。郤,夫逆反。縠,户木反。亡十九年,守志弥笃。惠、怀弃民,惠公、怀公,不恤民也。民从而与之。献无异亲,民无异望,献公之子九人,唯文公在。天方相晋,将何以代文?此二君者,异於子干。共有宠子,国有奥主。谓弃疾也。○相,息亮反,下同。共音恭。奥,乌报反。
67 [疏]“国有奥主”。○正义曰:室内西南隅谓之奥。奥是内之义。奥主,国内之主,故谓弃疾也。
68 无施於民,无援於外,去晋而不送,归楚而不逆,何以冀国?”传言子干所以蒙弑君之名,弃疾所以得国。○施,式豉反。
70 [疏]“水道不可”。○正义曰:吴地水行,故谓水道不可,谓水路不通。吴子既辞,晋侯乃还,向平丘之会。
73 子大叔以四十,既而悔之,每舍损焉。及会,亦如之。亦九张也。传言子产之適宜,大叔之从善。次于卫地,叔鲋求货於卫,淫刍荛者。欲使卫患之而致货。○刍,初俱反。《说文》云:刈草也。荛,如遥反。饲牲曰刍,草薪曰荛。
76 [疏]“为此役”。○正义曰:言叔鲋为此淫刍荛之事也。
78 [疏]“董督”至“多也”。正义曰:《释诂》云:“董,督,正也”,是董为督也。又云:“庸,劳”,劳亦功也。讨之有辞,则前敌易克,故功多也。
83 不可以不示众。”八月,辛未,治兵,习战。建而不旆。建立旌旗,不曳其旆。旆,游也。○旆,步具反。
87 邾人莒人愬于晋曰:“鲁朝夕伐我,几亡矣。自昭公即位,邾、鲁同好,又不朝夕伐莒,无故怨愬,晋人信之,所谓谗慝弘多。○愬音素。朝夕,如字,注同。几音祈。
88 [疏]注“自昭”至“伐莒”。○正义曰:三年传穆子云:“曹、滕、二邾,实不忘我好。”又无相伐之事,是昭公即位,邾、鲁同好也。不朝夕伐莒者,案元年、十年,再伐莒耳,是不朝夕伐也。
90 [疏]注“偾仆也”。○正义曰:前覆曰仆。言牛倒豚上,豚必死也。言牛虽瘠者,谓鲁以晋为无德,轻之,故以瘦牛自喻。
92 [疏]注“承贡赋之次”。○正义曰:承者,奉上之语。后承前,下承上,故以承为次。争贡赋之次,言所出贡赋多少之次,当承何国之下,故言争承也。郑众云:争所为承次贡赋之轻。
97 郑伯,男也,而使从公侯之贡,言郑国在甸服外,爵列伯、子、男,不应出公侯之贡。
100 [疏]“行理”至“不至”。○正义曰:言晋国使人来责贡赋之命,无月不至於郑,每月皆来也。○注“艺法制”。○正义曰:服虔云:艺,极也,一曰常也,二者并非正训。杜以艺为经艺,故为法制也。贡有法制定数,征求无限,则不可共也。
103 子产曰:“晋政多门,政不出一家。贰偷之不暇,何暇讨?贰,不壹。偷,苟且。
104 [疏]“贰偷”至“暇讨”。○正义曰:,则其情不一。情既不一,则各怀苟且。各自苟且免於目前,无人为国远虑也。为此二心,为此苟且,不有閒暇,何暇来讨郑乎?
105 国不竞亦陵,何国之为?”不竞争,则为人所侵陵,不成为国。○争,争斗之争,下争竞同。公不与盟。信邾、莒之诉,欲讨鲁故。晋人执季孙意如,以幕蒙之,蒙,裹也。○裹音果。使狄人守之。司铎射鲁大夫。○铎,待洛反。射,食亦反,又食夜反。
106 [疏]“使狄人守之”。○正义曰:有北狄之人,从晋师来会,故使狄人守囚,犹如长岸之战,楚使随人守舟。
107 怀锦奉壶饮冰,以蒲伏焉。守者御之,乃与之锦而入。蒲伏窃往饮季孙。冰,箭筩盖,可以取饮。○奉,芳勇反。蒲,本又作匍,同,步都反,又音扶,本亦作扶。伏,本又作匐,同,蒲北反,又音服。守,手又反,又如字。御,鱼吕反。饮,於鸩反。筩音童,又音勇。
108 [疏]注“蒲伏”至“取饮”。○正义曰:蒲伏,即匍匐也。《说文》:“匍,手行也。”“匐,伏地也。”《诗》陈后稷之初生云:“诞实匍匐。”今司铎射窃往饮季孙之所,似小儿伏地而手行。冰是箭筩之盖,相传为然。本作此器以盖箭筩,脱而用之,可以取饮。此以壶盛饮,用此冰以饮之。
109 晋人以平子归,子服湫从。湫,子服惠伯,从至晋。○湫,子小反,徐音椒,又子鸟反。案,子服湫又作子服椒,止一人耳。从,才用反,注同。子产归,未至,闻子皮卒,哭,且曰:“吾已!已犹决竟。无为为善矣,唯夫子知我。”言子皮知已之善。
110 [疏]“无为为善矣”。○正义曰:子产言我此日行善,唯子皮知之;今子皮既卒,无人知我之善,故云无为更须为善矣。
113 鲜虞人闻晋师之悉起也,五年传曰:“遗守四千。”今甲车四千乘,故为悉起。而不警边,且不脩备。言夷狄无谋。○警音景。晋荀吴自著雍以上军侵鲜虞,及中人,驱冲竞,中山望都县西北有中人城。驱冲车与狄争逐。
114 [疏]“晋荀”至“鲜虞”。○正义曰:上云“悉起”,得有上军在者,晋侯从平丘会还,行至著雍,闻鲜虞不警,遂使荀吴侵之,非从本国而去,故云自著雍以上军侵鲜虞也。
115 大获而归。为十五年晋伐鲜虞起。
117 [疏]注“得安民之礼”。○正义曰:此乃迁动,而云安者,以,人生恋旧,往彼灵王逼徙,元情悉眷故居,平王今复从其所欲,民心获安,故云得安民之礼也。
118 隐大子之子庐归于蔡,礼也。隐大子,大子有也。庐,蔡平侯。悼大子之子吴归于陈,礼也。悼大子,偃师也。吴,陈惠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