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十三昭五年
1 【经】五年,春,王正月,舍中军。(襄十一年始立中军。○舍音舍,传同。)
2 楚杀其大夫屈申。书名,罪之。
3 公如晋。
4 夏,莒牟夷以牟娄及防、兹来奔。城阳平昌县四南有防亭。姑幕县东北有兹亭。○牟,亡侯反。幕,亡博反。
5 秋,七月,公至自晋。
6 戊辰,叔弓帅师败莒师于蚡泉。蚡泉,鲁地。○蚡,扶粉反。
7 秦伯卒。无传。不书名,未同盟。
8 冬,楚子、蔡侯、陈侯、许男、顿子、沈子、徐人、越人伐吴。
9 【传】五年,春,王正月,舍中军,卑公室也。(罢中军。季孙称左师,孟氏称右师,叔孙氏则自以叔孙为军名。)
11 毁中军于施氏,成诸臧氏。季孙不欲亲其议,敕二家会诸大夫发毁置之计,又取其令名。○臧,子郎反。
12 [疏]注“取其令名”。○正义曰:“取其令名”者,季孙实欲自厚,令诸大夫议论,似若已之不与,取其令善廉絜之名也。刘炫以为:“施者,舍也。臧者,善也。成诸臧氏,取其令名也。其二家谓叔、孟,非谓施、臧二氏也。”
13 初作中军,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。三家各有一军家属。季氏尽征之,无所入於公。叔孙氏臣其子弟,以父兄归公。孟氏取其半焉。复以子弟之半归公。○复,扶又反。
14 [疏]“初作”至“半焉”。○正义曰:将述其舍,倒本其初。“初作中军”,谓襄十一年也。“三分公室,而各有其一”,民皆分属三家,就中减以与公,令公自税取也。“季氏尽征之”,不减入於公,令尽属於已也。“叔孙氏臣其子弟”,明其更有父兄。以一家之内,有此四品,叔孙氏则以父兄之税入公,子弟之税入己。总率所属之人,悉皆如此。若总计父兄之数不足,以子弟添父兄。若子弟不足,以父兄添子弟,大率半属於巳。“以父兄归公”者,尊公室也。孟氏则於子弟之中,而取其半。於一家之内,或取其子,或取其弟,大率而言,三分归公,一分入已也。或以为其军分为四分,假以父兄子弟四分讬之。若以假讬为言,何得云“若子若弟”?直云叔孙氏两分归公,两分入已;孟氏三分归公,一分入已,於文简略,其事易知,何须以父兄子弟虚为假讠狂?故知不然也。鲁之三卿,李彊孟弱,纵使如此差之,季氏犹应以一分归公,言“尽征之”者,季氏专恣也。
15 及其舍之也,四分公室,季氏择二,简择取二分。○二分,扶运反,或如字。
16 [疏]“及其”至“择二”。○正义曰:季氏因叔孙家祸,退之使同於孟孙。独取其半,为专已甚,又择取善者,是专之极。故传言“择二”以见之。
17 二子各一,皆尽征之,而贡于公。国人尽属三家,三家随时献公而已。以书使杜泄告於殡,告叔孙之柩。○殡,必刃反。柩,其又反。曰:“子固欲毁中军,既毁之矣,故告。”杜泄曰:“夫子唯不欲毁也,故盟诸僖闳,诅诸五父之衢。”皆在襄十一年。○闳音宏。诅,侧虑反。衢,其俱反。受其书而投之,投,掷也。○掷,直亦反。帅士而哭之。痛叔孙之见诬。叔仲子谓季孙曰:“带受命於子叔孙曰,葬鲜者自西门。”不以寿终为鲜。西门,非鲁朝正门。○鲜音仙,徐息浅反,注同。寿音授。
18 [疏]注“不以”至“正门”。○正义曰:叔孙饿死,而带言“葬鲜”,知不得以寿终者,名之为“鲜”,言年命鲜少也。叔仲带得以此言告季孙,则季孙知竖牛饿杀叔孙矣。而不讨者,季孙利其祸,而已得专,故舍之而不讨也。杜泄云“卿丧自朝”,知西门非正门。
19 季孙命杜泄。命使从西门。杜泄曰:“卿丧自朝,鲁礼也。从生存朝觐之正路。
20 [疏]注“从生”至“正路”。○正义曰:服虔云:“言卿葬,三辞於朝,从朝出正门。卿佐,国之桢干,君之股肱,必过於朝,重之也。”案:《檀弓》云:“君为大夫,将葬,吊於宫;及出,命引之,三步则止。如是三,君退。”是君当就家视之,无造君朝之礼。且杜泄不欲从西门所竞道路耳,假令自朝而去,犹得更从西门,不须言“自朝”也。故杜以“自朝”为“从生存朝觐之正路”。盖以西门幽辟,故欲从正路而出南门。
21 吾子为国政,未改礼而又迁之,迁,易也。群臣惧死,不敢自也。”自,从也。既葬而行。善杜泄能辟祸。仲至自齐,闻丧而来。季孙欲立之。南遗曰:“叔孙氏厚则季氏薄。彼实家乱,子勿与知,不亦可乎?”南遗使国人助竖牛,以攻诸大库之庭。攻仲壬也。鲁城内有大庭氏之虚,於其上作库。○与音预。虚,起居反。
22 [疏]“大库之庭”。○正义曰:十八年传,“梓慎登大庭氏之库”,是鲁城内有大庭氏之虚。於其上作库,谓之大庭氏之库。此言“大库”,明是彼也。此言“之庭”,庭是堂前地名,仲壬在此库之庭前,竖牛就攻之。此庭非大庭也。
23 司宫射之,中目而死。竖牛取东鄙三十邑,以与南遗。取叔孙氏邑。○射,食亦反。中,丁仲反。昭子即位,朝其家众,曰:“竖牛祸叔孙氏,使乱大从,使从於乱。○“使乱大从”,如字。服云:“使乱大和顺之道也。”
24 [疏]“使乱大从”。○正义曰:杜云“使从於乱”,服虔云“使乱大和顺之道”。
25 杀適立庶,又披其邑,将以赦罪,披,析也。谓以邑与南遗。昭子不知竖牛饿杀其父,故但言其见罪。○適,丁历反,本又作“嫡”。披,普皮反。析,星历反。见,贤遍反。
26 [疏]注“披析”至“见罪”。○正义曰:昭子若知竖牛饿杀其父,则当显加诛戮,不应宜以杀適立庶为大罪也。若昭子知雠不杀,则昭子有大罪矣,仲尼不宜善其不以立已为功劳也。是昭子不知竖牛饿杀其父,但言见罪,仲尼又据其见言而善之。
27 罪莫大焉。必速杀之。”竖牛惧,奔齐。孟、仲之子杀诸塞关之外,齐、鲁界上关。○塞,悉代反。投其首於宁风之棘上。宁风,齐地。仲尼曰:“叔孙昭子之不劳,不可能也。不以立巳为功劳,据其所言善之。时鲁人不以饿死语昭子。○语,鱼据反。周任有言曰:‘为政者不赏私劳,不罚私怨。’《诗》云:‘有觉德行,四国顺之。’”《诗·大雅》。觉,直也。言德行直则四方顺从之。○任音壬。行,下孟反,注同。初,穆子之生也,庄叔以《周易》筮之,庄叔,穆子父得臣也。遇《明夷》《离》下《坤》上,《明夷》。○坤,若门反。之《谦》《艮》下《坤》上,《谦》。《明夷》初九变为《谦》。○艮,古根反。
28 [疏]“遇明夷之谦”。○正义曰:《离》下《坤》上为《明夷》。《离》为日,《坤》为地。《彖》曰:“明入地中。《明夷》。”夷者,伤也。日在地中,光不外发,则为明伤也。《艮》下《坤》上为《谦》。《艮》为山。《彖》曰:“地中有山,谦。”以高下下,谦虚之义。
29 以示卜楚丘。楚丘,卜人姓名。曰:“是将行,行,出奔。而归为子祀,奉祭祀。以谗人入,其名曰牛,卒以馁死。《明夷》日也。《离》为日。夷,伤也。日明伤。○馁,奴罪反,饿也。日之数十,甲至癸。故有十时,亦当十位。自王巳下,其二为公,其三为卿。日中当王,食时当公,平旦为卿,鸡鸣为士,夜半为皂,人定为舆,黄昏为隶,日入为僚,晡时为仆,日昳为台,隅中日出,阙不在第,尊王公,旷其位。○皂,才早反。舆音馀。僚,力雕反。晡,布吴反。昳,田结反。隅,遇俱反。
30 [疏]“楚丘”至“馁死”。正义曰:此先略言卦意有此四事也。“是”者,是此子也。将出奔,而归为国卿,奉子叔孙之祭祀也。并以谗人入,而其名曰牛。然此子终以饿死也。牛在国生,云以入者,去时未有,来而有之,以谗人入其家,非从外国入。既已略论此意,乃复具释爻辞云:“明夷于飞,垂其翼;君子于行,三日不食。有攸往,主人有言。”此三辞之间,无为祀之意。但卦名《明夷》,故先推卦名,求为祀之义也。先行后归,始得为祀。然后推演爻辞,得其行去之象,又论不食谗言之事。爻辞之内,亦无名牛,故别於《离》卦以求牛名。推演爻之三辞既讫,乃复更推卦体,以终为祀之言,故曰“其为子后”,以总结前言也。○注“日中”至“其位”。○正义曰:七年传曰:“王有十日,人有十等。”彼即历言从王至台十等之目。此传既云“十时”、“十位”,位以王、公、卿为三,日以中、食旦为三。“日上其中”,知从中而右旋配之也。晡,谓食也。晡时谓日西食时也。日昳,谓蹉跌而下也。隅,谓东南隅也。过隅未中,故为隅中也。若据时之先后,则从旦至食,乃至於中,宜以左旋为次。今传以配十位,从中而右旋者,以人之道,高以下为基,贵以贱为本,欲从贱而渐至於贵也。若从中左旋,则位乃渐退,非进长之义,故右旋也。
31 日上其中,日中盛明,故以当王。食日为二,公位。旦日为三。卿位。《明夷》之《谦》,明而未融,其当旦乎!融,朗也。《离》在《坤》下,日在地中之象。又变为《谦》,谦道卑退,故曰“明而未融”。日明未融,故曰“其当旦乎”。
32 [疏]注“融朗”至“旦乎”。○正义曰:明而未融,则融是大明,故为朗也。《释言》云:“明,朗也。”樊光云:“《诗》云‘高朗令终,日月光明’。是朗为大明也。”据卦,《离》下《坤》上,日在地中之象。又爻变为《谦》,《谦》是卑退之意。日未出而又卑退,故曰“明而未融”。日明未融,故曰“其当旦也”。若於《易》之《明夷》,据日入之后,故《明夷·象》云:“初登于天,照四国也。”后入于地,失则也。”此传《明夷》据日未出前者,以日未出与日已入,皆日在地下,其明不见,故各取象为义。
33 故曰为子祀。庄叔,卿也。卜豹为卿,故知为子祀。日之《谦》当鸟,故曰‘明夷于飞’。《离》为日、为鸟,《离》变为《谦》,日光不足,故当鸟。鸟飞行,故曰“于飞”。
34 [疏]注“离为”至“于飞”。○正义曰:《说卦》:“《离》为日、为雉。”雉为鸟也。《离》之一卦,为日、为鸟,日为高明,鸟为微细。今日之谦退,不得高明,下当为细,是日光不足,故当鸟也。
35 明之未融,故曰‘垂其翼’。於日为未融,於鸟为垂翼。象日之动,故曰‘君子于行’。《明夷》初九,得位有应,君子象也。在明伤之世,居谦下之位,故将辟难而行。○应,应对之应。谦下,如字,又遐嫁反。难,乃旦反。
36 [疏]注“明夷”至“而行”。○正义曰:卦有六位,初、三、五奇数,为阳位也。二、四、上耦数,为阴位也。初与四、二与五、三与上,位相值为相应。阳之所求者阴,阴之所求者阳,阳阴相值为有应。阴还值阴,阳还值阳,为无应。《明夷》初九,阳爻在奇,是得位也。所应在四,四为阴爻,是有应也。居得位而物应之,是君子象也。初九在明伤之世,有大难也。居谦下之位,宜卑退也。以此知将辟难而行也。
37 当三在旦,故曰‘三日不食’。旦位在三,又非食时,故曰“三日不食”。
38 [疏]注“旦位”至“不食”。○正义曰:位当三而时在旦,是三日象也。旦又未至食时,非食时则无可食,故曰“三日不食”也。
39 《离》,火也。《艮》,山也。《离》为火,火焚山,山败。《离》、《艮》合体故。○败,必迈反,又如字,注同。於人为言,《艮》为言。
40 [疏]注“艮为言”。○正义曰:说卦云:“成言乎艮。”故《艮》为言也。
41 败言为谗,为《离》所焚,故言败。故曰‘有攸往,主人有言’。言必谗也。《离》变为《艮》,故言有所往。往而见烧,故主人有言。言而见败,故必谗言。攸音由。纯《离》为牛。《易》,“《离》上《离》下,《离》,畜牝牛,吉”。故言纯《离》为牛。○牝,频忍反,旧扶死反。
42 [疏]注“易离”至“为牛”。○正义曰:纯离者,言上体下体皆是离也。《易·离卦》云:“畜牝牛,吉。”故言纯《离》为牛。《明夷》初九,无此牛象。但《明夷》初卦,下体是《离》,故转於纯《离》之卦,求牛象也。
43 世乱谗胜,胜将適《离》,故曰其名曰牛。《离》焚山则《离》胜,譬世乱则谗胜,山焚则《离》独存,故知名牛也。竖牛非牝牛,故不吉。《谦》不足,飞不翔,谦道冲退,故飞不远翔。垂不峻,翼不广,峻,高也。翼垂下,故不能广远。故曰其为子后乎!不远翔,故知不远去。
44 [疏]“谦不”至“后乎”。○正义曰:其爻辞唯云“君子于行”,无还之义。故复推此爻於鸟,为飞不用,翼不大,知其不能远去,行必当归,故曰“其为子后乎!”
45 吾子,亚卿也,抑少不终。”旦日,正卿之位。庄叔父子,世为亚卿,位不足以终尽卦体,盖引而致之。
48 公如晋,即位而往见。○见,贤遍反。自郊劳至于赠贿,往有郊劳,去有赠贿。○贿,呼罪反。
49 [疏]注“往有”至“赠贿”。○正义曰:《聘礼》:“宾至于近郊,君使卿朝服,用束帛劳。”及聘事皆毕,乃去,宾遂行,舍于郊,公使卿赠如觌币。聘既如此,朝亦当然。其朝据《大行人》,上公三劳,主国使下大夫劳于畿,卿劳于远郊,主君自劳于近郊。其去赠贿无文。聘尚有贿,明朝亦然,但礼文不具耳。其文据公去言,故云“往有”也。赠据晋言,故云“去有”也。
51 [疏]“民食於他”。○正义曰:言公如民然,求食於他也。其时四分公室,民皆属三家。三家税以贡公,公仰给食,自无食也。
52 思莫在公,不图其终。无为公谋终始者。○思,息吏反,谓群臣虑也,一音如字。为,于伪反。
53 [疏]“思莫”至“其终”。○正义曰:群臣思虑,无在公者,不为公图谋其终,言其终必祸败,无为谋者。
55 晋韩宣子如楚送女,叔向为介。郑子皮、子大叔劳诸索氏。河南成皋县东有大索城。○介音界。大叔,音泰。索,悉洛反。大叔谓叔向曰:“楚王汏侈已甚,子其戒之!”叔向曰:“汏侈已甚,身之灾也,焉能及人?若奉吾币帛,慎吾威仪,守之以信,行之以礼,敬始而思终,终无不复。事皆可复行。○焉,於虔反。从而不失仪,从,顺也。敬而不失威,道之以训辞,奉之以旧法,考之以先王,以先王之礼成其好。○道音导。好,呼报反。度之以二国,度晋、楚之势而行之。○度,待洛反,注同。
56 [疏]“奉吾”至“二国”。○正义曰:朝聘之礼,享用币帛,致国之所有。送女虽则非聘,亦以币帛通意,故云“奉吾币帛,慎吾威仪”也。信当守而无失,故云“守之以信”也。礼当勉力履行,故云“行之以礼”也。礼无不敬,故以敬为始也。始敬则终亦敬,终恐其惰,故云“思终”也。思终亦思始,终始无有不可复行之事,行必得礼,使皆可复行也。曲从则失仪,“从而不失仪”,不曲从也。过敬则无威,“敬而不失威”,不妄敬也。圣人教训之辞,用之以通意,故言“道之”也。聘使旧故之法,奉承以致命,故言“奉之”也。用先王之礼,以成其交好,故言“考之”也。量二国形势,以传通时事,故言“度之”也。皆准事为文。
57 虽汏侈,若我何?”及楚,楚子朝其大夫曰:“晋,吾仇敌也。苟得志焉,无恤其他。今其来者,上卿、上大夫也。若吾以韩起为阍,刖足使守门。○仇音求。阍音昏。刖音月,又五刮反。
59 以羊舌肸为司宫,加宫刑。○肸,诈乙反。足以辱晋,吾亦得志矣,可乎?”大夫莫对。薳启彊曰:“可。苟有其备,何故不可?耻匹夫不可以无备,况耻国乎?是以圣王务行礼,不求耻人。朝聘有珪,珪以为信。
61 享覜有璋,享,飨也。覜,见也。既朝聘而享见也。臣为君使执璋。○覜,他吊反,徐他雕反。璋音章。享、飨,并许丈反。郑、服皆以享为献耳。见,贤遍反,下同。臣为,于伪反。使,所吏反。
66 [疏]“设机”至“不饮”。○正义曰:朝聘之礼,有设几进爵之时。朝礼虽亡,而《聘礼》有其略也。《聘义》曰:“聘射之礼,至大礼也,质明而始行事,日几中而后礼成。非强有力者,弗能行也。酒清,人渴而不敢饮也。肉干,人饥而不敢食也。”是言务在行礼,不敢倚机,不敢饮酒也。
67 宴有好货,宴饮以货为好。衣服、车马,在客所无。○好,呼报反,注及下同。
68 [疏]注“宴饮”至“所无”。○正义曰:谓主国宴宾,以货才为恩好。谓“衣服、车马,在客所无”者,与之也。明年,晋享季武子,重其好货。僖二十九年,介葛卢来,礼之加宴好。《诗·序》云:“《鹿鸣》,燕群臣嘉宾也。既饮食之,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。”是也。
69 飧有陪鼎,熟食为飧。陪,加也,加鼎所以厚殷勤。○飧音孙。陪,薄回反,徐扶杯反。
71 入有郊劳,宾至,逆劳之於郊。出有赠贿,去则赠之以货贿。礼之至也。国家之败,失之道也,则祸乱兴。失朝聘宴好之道。城濮之役,在僖二十八年。○濮音卜。晋无楚备,以败於邲。在宣十二年言兵祸始於城濮。○邲,皮必反。邲之役,楚无晋备,以败於鄢。在成十六年。○鄢,於晚反。
72 [疏]“以败於鄢”。○正义曰:以上文类之,当注云:“言兵祸始於邲”。而不注者,从可知也。
74 [疏]“韩须受命而使”。○正义曰:三年传云:“韩须如齐,逆少姜”。是受命出使之事。
75 箕襄、邢带、二人,韩氏族。叔禽、叔椒子羽,皆韩起庶子。
76 [疏]注“皆韩起庶子”。○正义曰:贾逵云然,杜依用之。杜以上箕襄、邢带食邑於箕、邢,故为韩氏之族。叔禽、叔椒皆连叔为文,羽又称子,事似兄弟,故云“皆韩起庶子”。刘炫以为叔禽等亦是韩起之族,既无明证,而妄规杜氏非也。
77 皆大家也。韩赋七邑,皆成县也。成县,赋百乘也。○韩赋七邑。韩襄,起之兄子。箕襄、邢带二人,韩氏族。韩须、叔禽、叔椒、子羽四人,皆韩起子。凡七人,人一邑。乘,绳证反,下皆同。羊舌四族,皆彊家也。四族:铜鞮伯华、叔向、叔鱼、叔虎兄弟四人。○鞮,丁兮反。
78 [疏]注“四族”至“四人”。○正义曰:《家语》孔子曰:“铜鞮伯华不死,天下其定矣。”其人名赤,字伯华,食邑於铜鞮。叔鱼名鲋,见於十三年传。叔虎见於襄二十一一年传。於时虎已死。今得数叔虎者,虽身死,其族犹在。故传不言羊舌四人,而云“四族”,明指其族也。据传文,叔向兄弟四人,有叔虎。案:《世本》,叔向兄弟有“季夙”。疑季夙即是虎也。故服氏数伯华、叔向、叔鱼、季夙。刘炫以为叔虎於时已死,别有季夙,而规杜氏,非也。
79 晋人若丧韩起、杨肸五卿八大夫五卿,赵成以下。八大夫,祁午以下。○丧,息浪反。杨肸,叔向本羊舌氏,食菜於杨,故又号杨肸也。辅韩须杨石,石,叔向子食我也。○食音嗣。因其十家九县,韩氏七,羊舌氏四,而言十家,举大数也。羊舌四家,共二县,故但言“彊家”。
81 长毂九百,长毂,戎车也。县百乘。○毂,古木反。
82 [疏]“长毂”。○正义曰:《考工记·车人》云,兵车乘车轮崇六尺六寸,田车轮崇六尺三寸,兵车毂长三尺三寸。又云,大车半柯,长尺半。是短也。
83 其馀四十县遗守四千,计遗守国者,尚有四千乘。○遗,唯季反。奋其武怒,以报其大耻,伯华谋之,伯华,叔向兄。中行伯、魏舒帅之,伯,仲行吴。其蔑不济矣。君将以亲易怨,失婚姻之亲。实无礼以速寇,而未有其备,使群臣往遗之禽,以逞君心,何不可之有?王曰:“不谷之过也,大夫无辱。”谢薳启彊。
84 [疏]“何不可之有”。○正义曰:启彊发首言“可”,此云“何不可之有”,言其可也,绍上可之言。服虔云:“何不可之有,如是,大不识文势。”
85 厚为韩子礼。王欲敖叔向以其所不知,而不能,言叔向之多知。○敖,五报反。“叔向以其所不知”绝句。多知,如字,一音智。
86 [疏]“王欲”至“不能”。○正义曰:王欲谓叔向以为敖乐,以其所不知不解之处试之,而竟不能。王之所为,叔向悉解。故杜云“叔向之多知”。
87 亦厚其礼。韩起反,郑伯劳诸圉,圉,郑地名。辞不敢见,礼也。奉使君命未反故。○见,贤遍反。
88 郑罕虎如齐,娶於子尾氏。自为逆也。○娶,七住反。为,于伪反。晏子骤见之,陈桓子问其故,对曰:“能用善人,民之主也。”谓授子产政。○骤,仕救反。
91 [疏]“今君”至“衅鼓”。○正义曰:言今君奋起威严,如天震电,盛为瞋怒,虐执云云是也。
92 其可以息师。息楚之师。难易有备,可谓吉矣。且吴社稷是卜,岂为一人?使臣获衅军鼓,而敝邑知备,以御不虞,其为吉孰大焉?国之守龟,其何事不卜?言常卜。○易,以豉反。岂为,于伪反。御,鱼吕反。
93 [疏]“难易有备”。○正义曰:言知楚为患难,则吴易有防备也。○“且吴社稷是卜”。○正义曰:恐楚王言,女既云“吉”,何故今欲被杀?故言此以塞之。○“国之守龟。”○正义曰:又恐王言,龟既言“吉”,而使人被杀?则是龟不信,故又言此以答之。
94 一臧一否,其谁能常之?城濮之兆,其报在邲。城濮战,楚卜吉,其效乃在邲。○否,悲矣反,旧方有反。今此行也,其庸有报志?”言吴有报楚意。乃弗杀。楚师济於罗汭,沈尹赤会楚子次於莱山。薳射帅繁扬之师,先入南怀,楚师从之,及汝清,南怀、汝清,皆楚界。○莱音来。吴不可入。有备。楚子遂观兵於坁箕之山。观,示也。○观旧音官,读《尔雅》者,皆官唤反,注同。坁,直夷反。是行也,吴早设备,楚无功而还,以蹶由归。楚子惧吴,使沈尹射待命于巢,薳启彊待命于雩娄,礼也。善有备。○雩音于,徐况于反,如淳同,韦昭音虚。娄,力侯反,徐力俱反,如淳音楼。
95 秦后子复归於秦,元年奔晋。景公卒故也。终五稔之言。○五稔,而甚反。
96 【经】六年,春,王正月,杞伯益姑卒。(再同盟。)
97 [疏]注“再同盟”。○正义曰:益姑以襄二十四年,即位二十五年盟于重丘,鲁、杞俱在,二十九年又杞子来盟,是再同盟。
98 葬秦景公。
99 夏,季孙宿如晋。葬杞文公。无传。
100 宋华合比出奔卫。合比事君不以道,自取奔亡,书名罪之。○华,户化反。比,如字,又毗志反。
101 [疏]“合比”至“罪之”。○正义曰:寺人柳有宠,大子佐恶之,合比请杀之,求媚於大子,而欲杀君之宠臣,是事君不以道也。以此而自取奔亡,故书名以罪之。
102 秋,九月,大雩。
103 楚薳罢帅师伐吴。○罢音皮。
104 冬,叔弓如楚。
105 齐侯伐北燕。
106 【传】六年,春,王正月,杞文公卒,吊如同盟,礼也。(鲁怨杞因晋取其田,而今不废丧纪,故礼之。)大夫如秦,葬景公,礼也。(合先王士吊大夫送葬之礼。)
108 三月,郑人铸刑书。铸刑书於鼎,以为国之常法。○铸,之树反。
109 [疏]注“铸刑书於鼎”。○正义曰:传直言“铸刑书”,知铸之於鼎者,二十九年传云:“晋赵鞅、荀寅赋晋国一鼓铁,以铸刑鼎,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。”彼是铸之於鼎,知此亦是鼎也。
110 叔向使诒子产书诒,遗也。○诒,以之反。遗,唯季反。曰:“始吾有虞於子,虞,度也。言准度子产以为已法。○度,待洛反,下同。今则巳矣。己,止也。昔先王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,惧民之有争心也。临事制刑,不豫设法也。法豫设,则民知争端。○辟,婢亦反,下皆同。争,争斗之争,注及下注同。
112 犹不可禁御,是故闲之以义,闲,防也。纠之以政,纠,举也。行之以礼,守之以信,奉之以仁,奉,养也。制为禄位,以劝其从,劝从教。严断刑罚,以威其淫。淫,放也。
113 [疏]“闲之”至“其淫”。○正义曰:义者,宜也,合於事宜。闲谓防卫也。“闲之以义”,曰卫之使合於事宜者也。政者,正也,齐正在下。纠谓举治也,纠之以政,举治之使从於齐正也。礼当勉力履行,故“行之以礼”也。信当守而勿失,故“守之以信”也。仁心所以养物,故“奉之以仁”也。位以序德,禄以酬勤,有德能勤,则居官食禄,制为禄位,以劝其从顺教令也。其有犯罪则制之刑罚,故“严断刑罚”,以威其骄淫放佚也。严断,言其不放舍也。对文则加罪为刑,收赎为罚;散则刑、罚通也。闲之以下,皆言在上位者行此事治民也。
114 惧其未也,故诲之以忠,耸之以行,耸,惧也。○耸,息勇反。行,下孟反。教之以务,时所急。使之以和,说以使民。○说音悦。临之以敬,涖之以彊,施之於事为涖。○涖音利,又音类。断之以刚。义断恩。
116 犹求圣哲之上,明察之官,上,公王也。官,卿大夫也。忠信之长,慈惠之师,民於是乎可任使也,而不生祸乱。民知有辟,则不忌於上。权移於法,故民不畏上。○长,丁丈反。
117 [疏]“犹求”至“使也”。○正义曰:“以刚”以上,虽率意教人,犹为未善,更求圣哲王公之上制、明察大夫之官法、忠诚信著之长则、慈爱温惠之师教。用此四法以教民,民於是乎可任使也。○注“权移”至“畏上”。○正义曰:刑不可知,威不可测,则民畏上也。今制法以定之,勒鼎以示之,民知在上不敢越法以罪己,又不能曲法以施恩,则权柄移於法,故民皆不畏上。
118 并有争心,以征於书,而徼幸以成之,因危文以生争,缘徼幸以成其巧伪。○徼,本又作“邀”,古尧反。巧如字,又苦孝反。
119 [疏]注“因危”至“巧伪”。○正义曰:法之设文有限,民之犯罪无穷。为法立文,不能网罗诸罪。民之所犯,不必正与法同,自然有危疑之理。因此危文以生与上争罪之心,缘徼幸以成其巧伪,将有实罪而获免者也。
120 弗可为矣。为,治也。夏有乱政,而作《禹刑》。商有乱政,而作《汤刑》。夏、商之乱,著禹、汤之法。言不能议事以制。○夏,户雅反。
121 [疏]注“夏商”至“以制”。○正义曰:夏、商之有乱政,在位多非贤哲,察狱或失其实,断罪不得其中,至有以私乱公,以货枉法。其事不可复治,乃远取创业圣王当时所断之狱,因其故事,制为定法。亦如郑鼎所铸,遵旧施行,言不能临时议事,以制刑罪也。
122 周有乱政,而作《九刑》。周之衰亦为刑书,谓之《九刑》。
123 [疏]注“周之”至“九刑”。○正义曰:准夏、商所作,当为文、武、周公之制。不以圣王名刑而谓之“九刑”者,盖周公别为此名,故称之耳。
124 三辟之兴,皆叔世也。言刑书不起於始盛之世。
125 [疏]注“言刑”至“之世”。○正义曰:三辟,谓《禹刑》、《汤刑》、《九刑》也。辟,罪也。三者断罪之书,故为刑书,皆是叔世所为。言刑书不起於始盛之世议事制罪,叔世不复能然,采取上世决事之比,作书以为后法。其事是始盛之世,作书於衰乱之时。服虔云:“政衰为叔世,叔世逾於季世,季世不能作辟也。”
126 今吾子相郑国,作封洫,在襄三十年。○相,息亮反。洫,况域反。立谤政,作丘赋,在四年。○谤,布浪反。制参辟,铸刑书,制参辟,谓用三代之末法。○参,七南反,一音三。
127 [疏]注“制参”至“末法”。○正义曰:制参辟、铸刑书,是一事也,为其文,是制参辟;勒於鼎,是铸刑书也。三代之辟,皆取前世故事,制以为法。子产亦取上世故事,故谓之“制参辟”。言其所制,用三代之末法;非谓子产所作还写三代之书也,子产盖亦采取上世所闻见断狱善者以为书也。
128 将以靖民,不亦难乎?《诗》曰:‘仪式刑文王之德,日靖四方。’《诗·颂》。言文王以德为仪式,故能日有安靖四方之功。刑,法也。
129 [疏]“诗曰”至“四方”。○正义曰:《周颂·我将》之篇,祀文王之乐歌也。杜言“文王以德为仪式。刑,法也”。则仪、式、刑三者,皆为法也。言以德为仪式法者,是文王之德也。由其以德为法,故能日日有安靖四方之功也。服虔云:“仪、善;式、用;刑,法;靖,谋也。言善用法文王之德,日日谋安四方。”此解於文便於杜也。
130 又曰:‘仪刑文王,万邦作孚。’《诗·大雅》。言文王作仪法,为天下所信。
131 [疏]“又曰”至“作孚”。○正义曰:《大雅·文王》之篇也。服虔云:“仪,善也。刑,法也。善用法者,文王也。言文王善用其法,故能为万国所信也。”亦便於杜。
132 如是,何辟之有?言《诗》唯以德与信,不以刑也。民知争端矣,将弃礼而征於书。以刑书为征。
133 [疏]“民知”至“於书”。○正义曰:端谓本也。今铸鼎示民,则民知争罪之本,在於刑书矣。制礼以为民则,作书以防民罪。违礼之愆,非刑书所禁,故民将弃礼而取征验於书也。刑书无违礼之罪,民必弃礼而不用矣。
134 ,将尽争之。锥刀末,喻小事。乱狱滋丰,。终子之世,郑其败乎!肸闻之:‘国将亡,必多制。’数改法。
136 其此之谓乎!”复书曰:“若吾子之言,复,报也。
137 [疏]“若吾子之言”。○正义曰:若,如也。诚如吾子之言也。
138 侨不才,不能及子孙,吾以救世也。既不承命,敢忘大惠?”以见箴戒为惠。
139 [疏]“吾以救世也”。○正义曰:当时郑国大夫邑长,盖有断狱不平,轻重失中,故作此书以令之,所以救当世。
140 士文伯曰:“火见,郑其火乎!火,心星也。周五月昏见。火未出而作火,以铸刑器,刑器,鼎也。藏争辟焉。火如象之,不火何为?”象,类也。,火未出而用火,相感而致灾。
144 今豆有加,下臣弗堪,无乃戾也!”惧以不堪为罪。
145 [疏]“今豆有加”。○正义曰:上言“加笾”,此言“豆”者,笾豆并加,互举其一也。
146 韩宣子曰:“寡君以为驩也。”以加礼致驩。对曰:“寡君犹未敢,未敢当此加也。
147 [疏]“寡君犹未敢”。○正义曰:鲁侯爵礼当七献。上文唯言享有加笾,止知加於常礼,不知几献。笾豆未必过七献也。言“寡君犹未敢当此”者,谦耳。
148 况下臣,君之隶也,敢闻加贶?”固请彻加,而后卒事。晋人以为知礼,重其好货。宴好之货。
149 宋寺人柳有宠,有宠於平公。○寺,本又作“侍”。柳,良九反,寺人名。大子佐恶之。华合比曰:“我杀之。”欲以求媚大子。○恶,乌路反。柳闻之,乃坎,用牲,埋书,诈为盟处。○处,昌虑反,下同。而告公曰:“合比将纳亡人之族,亡人,华臣也。襄十七年奔陈。既盟于北郭矣。”公使视之,有焉,遂逐华合比。合比奔卫。於是华亥欲代右师,亥,合比弟,欲得合比处。乃与寺人柳比,从为之征曰:“闻之久矣。”闻合比欲纳华臣。○柳比,毗志反。公使代之。代合比为右师。见於左师,左师,向戌。○见,贤遍反,又如字。左师曰:“女夫也,必亡!夫谓华亥。○女音汝,下并注同。夫,方于反,注同。女丧而宗室,於人何有?人亦於女何有?言人亦不能爱女。○丧,息浪反。《诗》曰:‘宗子维城,母俾城坏,母独斯畏。’《诗·大雅》,言宗子之固若城。俾,使也。○俾,必尔反。
150 [疏]“诗曰”至“斯畏”。○正义曰:《大雅·板》之篇,凡伯刺厉王之诗也,言宗子之固惟若城也。即谓宗子为城,言宗人当固之,母使此城倾壤倾坏,则女独矣。女既独此,必有所畏惧也。
151 女其畏哉!”为二十年华亥出奔传。
152 六月,丙戌,郑灾。终士文伯之言。
154 [疏]注“共而有礼”。正义曰:见如见王,是共也。解不敢见,是礼也。
155 以其乘马八匹私面。私见郑伯。○乘,绳证反。见子皮如上卿,如见楚卿。以马六匹。见子产,以马四匹。见子大叔,以马二匹。降杀以两。○杀,所界反。禁刍牧采樵,不入田,不犯田种。○刍,初俱反。樵,似遥反,下同。不樵树,不采蓺,蓺,种也。
156 [疏]“不樵树不采蓺”。○正义曰:不樵树,不伐树以为樵。不采蓺,不采所种之菜果。
157 不抽屋,不强匄。誓曰:“有犯命者,君子废,小人降。”君子则废黜不得居位,小人则退给下剧也。○抽,敕留反。强,其丈反,又其良反。匄,本或作“丐”,音盖,乞也。《说文》作“匄”。逯安说,“亡人为匄”。黜,敕律反。
158 [疏]“不抽屋不强”。○正义曰:服虔云:“抽,裂也。言不毁裂所舍之屋也。匄,乞也。不就人强乞也。”
160 秋,九月,大雩,旱也。
162 冬,叔弓如楚聘,且吊败也。吊为吴所败。
163 [疏]“且吊败也”。○正义曰:如上注“不以败告,故不书”,而得“吊败”者,本自为聘,闻败,因吊之,故言“且”也。
164 十一月,齐侯如晋,请伐北燕也。告盟主。士匄相士鞅逆诸河,礼也。士匄,晋大夫。相为介,得敬逆来者之礼。○匄,古害反,本或作“丐”。相,息亮反,注同。士鞅,於丈反。今传本皆作“士匄相士鞅”,古本“士匄”或作“王正”。董遇、王肃本同。学者皆以士匄是范宣子,即士鞅之父,不应取其父同姓名人以为介。今传本误也,依“王正”为是。王元规云:“古人质,口不言之耳,何妨为介也。”案:士文伯是士鞅之族,亦名匄,无妨。今相范鞅,即文伯也。然士文伯名,古本或有作正者。解见前卷襄三十一年。介音界。
165 [疏]“士匄相士鞅”。○正义曰:《世族谱》以王正为杂人。诸本及王肃、董遇注皆作“王正”,俗本或误为“士匄”。此人不当与士鞅之父同姓名,而为之介也。
166 晋侯许之。十二月,齐侯遂伐北燕,将纳简公。简公,北燕伯。三年出奔齐。晏子曰:“不入,燕有君矣,民不贰。吾君贿,左右谄谀,作大事不以信,未尝可也。”为明年暨齐平传。○谄,敕检反。谀,羊朱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