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部
2字词唐代梨园中专门演奏法曲的部门。
词语解释
- 唐代梨园中专门演奏法曲的部门。
- 清末改刑部为法部,专掌司法,民初改为司法部,再改为司法行政部,即今之法务部。
- 天神率领的部众。
例句 1 条
- 如:「法部仙灵」。
文献用例 6 条
- 唐.王建〈霓裳词〉一〇首之八:「传呼法部按霓裳,新得承恩别作行。」
- 清.徐珂《清稗类钞.恩遇类.卢明楷以精乐律受知》:「凡所撰进,皆播之管弦,列于法部。」
展开其余 3 条用例
- 南朝梁.萧子显〈御讲摩诃般若经序〉:「盖法部之为尊,乃圆圣之极教。」
- 《正统道藏.洞真部.方法类.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》:「谨请灵宝,法部灵官,金童玉女,将帅吏兵,并各化身真气入于其中。」